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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方案

浏览数量: 484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2-10-24      来源: 本站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在签订《维保协议》之前,受保单位向维保企业提供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图纸和消防验收合格证及本年度电气、消防检测报告。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需要提供报警设备安装点位图和设备地址编码表及使用说明书。

2、在签订《维保协议》前,受保单位将对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二、维保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室内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防火门、卷帘门控制系统

5、防排烟系统

6、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灯

7.气体灭火系统

三、维保方法

1、受保单位在与维保企业签约之前,要安排2-4名专职值班人员与维保企业配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各种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会使用、会操作。

2、消防控制室人员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时填写《值班日志表》。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的要及时与专业维保企业取得联系,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专业维保企业接到情况后,一般故障8-1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紧急情况立即派人到场。故障排除后,双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故障处理登记表》。

3、专业维保企业与建筑消防设施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实行每月按时巡检,有问题随叫随到服务制度,每月定期对签保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半年向受保单位出具一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专业维保企业在履行月检查和应急随机服务中,受保单位必须派专人协助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表》,双方人员必须签字。此表一式三份,受保单位1份,维保企业1份,上传消防支队1份。

5、维保企业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中,发现故障能排除的要立即排除,故障较大、问题严重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填写《维修报告表》递呈受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纳入计划,尽快解决。

四、服务措施

(一)对各级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维保企业与受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首先,对受保单位专职值班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目标必须达到会操作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启动灭火设施,会排除简单故障;第二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受保单位全体员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常识。

(二)以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形式,推动维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维保服务质量。

①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消防宣传橱窗。维保企业负责定期更换内容,主要宣传受保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受保单位各级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体现不同时期消防工作重点、普及宣传消防常识。

②维保企业在适当时间组织受保单位有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百题竞赛活动。

③维保企业根据受保单位的生产性质在适当时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

④维保企业根据经营规模,拟创办《消防维保信息期刊》,广泛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维保工作提出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宏扬在消防维保工作中维保企业和受保单位双方在落实维保工作中所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将每期刊物及时报送市、区等上级管理部门及受保单位有关领导,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五、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运行要求: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1.2、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实验

每日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2.1.1、控制器报警自检功能:按下报警控制器自检键,控制器应完成系统自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1.2、消音、复位功能:当报警控制器接到报警信号后,按下消音键,观察能否消除声信号;光报警信号能否保持;按下复位键后,看能否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控制器复位前不能手动消除;同时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2.1.3、故障报警功能:卸下系统回路中的任一探测器或将连接线路断线,观察报警控制器能否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

2.1.4、火灾优先功能:在故障状态下,给感烟探测器加烟或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观察火灾报警信号能否优先输入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信号应优先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2.1.5、报警记忆功能:查看报警控制器报警计时装置情况,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查看能否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打印机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

2.1.6、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接通电源,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关闭主电源开关,查看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工作;恢复主电源,查看主电工作情况;观察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显示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2.1.7、屏蔽、隔离设备情况:查看报警控制器屏蔽或隔离部件的状况,询问屏蔽、隔离的时间和原因。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输出、输入控制模块等部件被屏蔽、隔离后,应尽快恢复。3、系统的季度检查及试验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3.1、探测器报警功能:用探测器试验器或其它方法对火灾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等试验,观察探测器确认灯是否显示,控制器能否接到报警信号。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5只,100只以上者抽验8只。当探测器其烟(温、光)参数达到规定值时,火灾探测器应动作,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亮),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

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手动试验2只以上火灾报警按钮,观察手动报警按钮确认灯指示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现场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时,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报警按钮的确认灯应有可见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其报警部位。

3.3、火灾显示盘、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查看火灾显示盘在火警、故障状态下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主电源断电、短路及其它故障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3.4、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塞孔电话与消防控制室进行2次以上通话试验;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了外线电话。消防电话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3.5、消防电梯:现场手动试验,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6、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消防电梯控制装置,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模拟火灾信号(按下电梯前的手动报警按钮或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当电梯升至顶层(或其它层)时在首层操作下降按钮,消防电梯应直接降至首层,并向控制室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降至首层的信号,显示其动作状态。

3.7、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3.8、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等系统的控制设备;抽验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系统年度检查及试验

每年应检查和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4.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4.2、自动和手动打开防火门,关闭电动防火阀系统。

4.3、对全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1次。

4.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5、对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5、探测器维护: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清洗一遍。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定期对采样管道进行清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1.2、喷头设置应符合设计选型;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1.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的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水池液位、管网压力报警等信息。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1.1、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2.1.2、报警阀组:查看外观、标志牌、压力表;查看控制阀,查看锁具或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查看通往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开启;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恢复正常状态。

3、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3.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3.3、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动作试验。

3.4、报警阀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对报警阀功能进行一次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是否一致,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常开,试水阀处有无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查看延时器是否排水,观察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是否及时动作,喷淋泵能否及时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各部位动作状态。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用秒表测试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时间。测试标准要求:一是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应一致且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工作压力要求,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试水阀处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延时器应自动排水,在系统排水90s内水力警铃应发出连续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连锁启动喷淋泵。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3.5、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喷淋启、停按钮,观察喷淋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4、系统维护:

4.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只。

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5、系统维护:

5.1、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

5.2.外观检查: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3清除堵塞:系统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
5.4每月需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6、报警阀的维护保养:

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水泵接合器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应严密关闭;防冻措施应完好。

1.2、室内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栓口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

1.3、消火栓启泵按钮外观完好,有透明罩保护,并配有击碎工具;被触发时,应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确认灯显示; 按钮手动复位,确认灯随之复位。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

2.2、水泵接合器:查看标志牌、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变化。

2.3、查看室内消火栓标志、箱体、组件及箱门;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查看栓口位置。

2.4、查看消火栓启泵按钮外观和配件;触发按钮后,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按钮确认灯和反馈信号显示情况。

3、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3.1、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连接在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消火栓栓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00MPa。

3.2、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及消防水带、消防水枪连接在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放水,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5MPa,如大于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3.3、消火栓最不利点静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测试装置连接在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应不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应不低于0.15MPa。

3.4、消火栓最不利点出水压力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将带有压力表的消防水枪、水带连接在系统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出口上,开启消火栓阀门,观察消防水枪压力表上的压力值。标准要求:一般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和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库房等,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

3.5、控制室远程启动消防泵检查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消防泵启、停按钮,观察消防泵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用秒表测试消防泵启动运行时间。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3.6、消火栓按钮启泵功能检查试验。检查方法:启动一只消火栓按钮,观察消防水泵是否动作,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其部位。标准要求:消火栓按钮启动后,其指示灯应显亮,灯光为红色,在室内光线条件下,距3米远处应清晰可见。

4、系统维护:

4.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2、每月对消火栓检查一次,检查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清点消火栓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查看灭火器是否遗失或过期、压力表是否保持在有效压力。检查消火栓手轮开关是否缺油,消火栓接口是否完好。

(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防火卷帘外观标识:防火卷帘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

1.2、帘板、导轨、座板:帘板、座板、导轨的材料厚度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导轨的平行度、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导轨与墙面间不得留有缝隙。
1.3、箱体:防火卷帘的箱体应采用钢板制作,箱体应具有良好的隔热保护性能,箱体上部应能有效地阻止烟气、火焰蔓延,箱体下部或侧面应留有可开启的检修口。
1.4、运行平稳性能:防火卷帘的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1.5、启、闭运行速度及运行噪音:垂直卷卷帘的电动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m/ min。侧向卷卷帘的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小于7.5m/ min ,水平卷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 ;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

1.6、手动操作装置:防火卷帘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装置应灵活、可靠。使用手动操作装置控制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手动操作装置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并有明显标志。
1.7、防火卷帘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晰,设置牢固;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另一侧应安装手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1.8、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和横向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其两侧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竖向分隔的防火卷帘(中庭)应在一侧(内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

2、系统检查和试验:

(1)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1、应逐检查看防火卷帘的外观及警示区域内是否存放商品或杂物;防火卷帘控制器是否通电,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能否正常运行。

2、查看每扇防火门的外观;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

3、检查结束后,全部复位,恢复正常状态。

半年检查和测试

每半年应检查和试验防火卷帘系统和防火门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报警功能。操作步骤、方法:用测试工具或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防火卷帘控制器负载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动作及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或消防控制设备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的下降、停止、上升等动作情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手动操作卷帘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应正常,消防控制设备上防火卷帘信号显示应正常。

3、现场启动。操作步骤、方法:随机在现场手动启动2樘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启动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防火卷帘上升、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4、远程启动。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上的防火卷帘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防火卷帘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自动启动。操作步骤、方法:用专用测试工具或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模拟火灾信号,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其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5s—30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6、外观检查。操作步骤、方法:手动启动防火卷帘,观察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启、闭运行速度、噪音以及与地面接触情况等。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的导轨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min;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与地面接触时,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不得倾斜。

7、手动速放装置。操作步骤、方法: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卷门机应具有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功能,其不需要太大的操作臂力(其臂力规定不得大于70N)。
三、系统维护:

1、周期:月

(1)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有无变形、卡阻现象;操作按钮箱是否良好上锁。

(2)检查防火卷帘门电控箱指示灯是否正常,箱体有否受损。
(3)开启按钮,按下上(或下)按钮,卷帘门应上升(或下降)如果卷帘门升降与按钮操作上下不一样,必须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可重新操作。

(4)在按钮操作上升(或下降)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操作的同时,要密切注意帘门上升(或下降)到一定位置之后地否能自动停车。如果帘门上升到位后(或下降已到地面)仍不停,必须待限位装置修复(或调整)正常后方可重新操作。

(5)二次下滑关闭后,待探测器信号消除后方可重新开启帘门。

(6)做好保洁工作,清扫电机、控制箱等外表灰尘。

(7)在以上保养中出现异常问题时,应在当天予以纠正,保证系统正常。

2、周期:季

(1)双探测器(门两侧分装)或单探测器(门一侧安装)任一烟感或温感动作时,将自动启动装置,装置发出报警声,同时自动启动帘门电控系统,如防火卷帘门做防火分区用,则一次下滑到底;如防火卷帘门兼做逃生口用,则两次下滑关闭防火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第一次下滑至离地面1.8米左右停止,延时三十秒左右,第二次再自动下行关闭)。

(2)操作按钮下滑关闭帘门,关闭到位将有信号反馈到消防中心显示。紧固各部分镙钉及联轴。

(3)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

3、周期:年

(1 )逐一检查控制箱内各按钮及元件是否正常。
(2)调整电机传动皮带的松紧度。
(4)向转动部位填加润滑油,以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5)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逐一修复。

(五)、防火门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当一个门口停止使用时,可以用墙的同类建筑材料把它填住。

1.2、可操作性门应始终可操作。应当将其关闭并上锁,或设为自动关闭。

1.3、更换 当需要更换防火门五金及关闭系统时,应该按照防火标准进行更换,并按照本标准对新安装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1.4、修理及时进行修理,对可能影响到运行的故障要立即进行修正。

2、系统检查和试验:

2.1、五金应经常检测,发现失灵的部件应当立即更换。

2.2、定期检查镀锡及外包金属防火门,以防干腐。

2.3、应经常检查用于悬浮门的铁链及缆绳,以防磨损及拉损。

2.4、润滑及调节

(1)导引杆及轴承应润滑良好以便操作。

(2)用于双扇对开均衡门上的铁链或缆绳应经常检查并加以调节,以确保上锁无误,门、口位置相合。

5、预防堵门

(1)门口及周围区域应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或干扰门的自由活动。

(2)如果需要,可建立屏障以防堆积物挡住滑动门。

(3)禁止将开着的门堵住或固定住。

3、系统维护:

3.1关闭机构的维护

3.1.1、应确保自动关门装置始终处于适当的工作环境。

3.1.2、对于在一般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并且安装了自动关门装置的摆动门,应当时常间断操作,以确保操作良好。

3.1.3、对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动及卷帘防火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测试,以确认其运行良好,关闭完全。在重新设置脱开系统时,应按厂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应保留一份书面记录以供主管部门检查。

3.1.4、可熔链或其它热启动装置及脱开装置不得涂漆。

3.1.5、应认真预防,在如止动卷 、齿轮及关闭机构等移动部件上堆积的漆垢。

4、防火门的修理

4.1、破碎或受损的玻璃材料应以贴标材料更换。嵌丝玻璃应当用油灰固定,框架与玻璃间的完全暴露的接合部应敲打钉牢。

4.2、对所有的水平或垂直滑动及卷帘防火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测试,以确认其运行良好,关闭完全。在重新设置脱开系统时,应按厂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应保留一份书面记录以供主管部门检查。

4.3、可熔链或其它热启动装置及脱开装置不得涂漆。

4.4、应认真预防,在如止动卷 、齿轮及关闭机构等移动部件上堆积的漆垢。

(六)、防排烟系统检查维护标准程序

1、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1、排烟、送风口(阀)、防火阀、挡烟垂壁、排烟口(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电动防火阀、风机控制柜等设备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1.2、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应安装牢固;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1.3、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1.4、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与复位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2、系统检查和试验:

(1)系统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排烟系统的相关设备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2)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3系统功能检查和试验

1、现场启动送风机组。操作步骤、方法:手动操作送风机组控制柜的启、停按钮,观察送风机组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送风机组现场控制柜上手动操作送风机组的启、停按钮,送风机组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2、远程启动送风机。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启动任一个防烟分区的送风机组,观察送风机组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一个防烟分区的送风机组,送风机组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自动启动送风机。操作步骤、方法: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防烟分区内的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送风阀、送风机的动作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采用微压计,在保护区域的顶层、中间层及最下层,测量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全部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检查标准要求:当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该防烟分区的前室本层及上下相邻层送风口(阀)应能自动开启(常开风口、阀除外),同时启动与其联动的送风机,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所测试的余压值应符合要求。

4、手动复位送风口(阀)。操作步骤、方法:手动试验,观察送风口(阀)复位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操作常闭式送风口(阀)的手动复位装置,送风口(阀)应复位,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现场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手动操作排烟风机控制柜上的启、停按钮,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排烟风机现场控制柜上手动操作排烟风机的启、停按钮,排烟风机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6、远程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启动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排烟风机启、停功能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7、自动启动排烟风机。操作步骤、方法:由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开启被试防烟分区的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观察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动作情况和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可用报纸或纸张测试排烟机启动时,排烟口或排烟阀是否将其纸张吸附。检查标准要求:当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该防烟分区的排烟口(阀)应能自动开启,且启动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当排烟口(阀)无自动开启功能时,排烟风机接到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指令后,应直接自动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防烟分区任一排烟口(阀)开启时,与其联动的排烟风机均能自动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8、手动复位排烟口(阀)。操作步骤、方法:手动试验,观察排烟口(阀)复位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操作排烟口(阀)的手动复位装置,排烟口(阀)应复位,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9、活动式挡烟垂壁。操作步骤、方法:由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探测器加烟),观察该防烟分区的活动式挡烟垂壁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检查标准要求:当一个防烟分区发生火灾时,该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接到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指令后,应能自动降落,并向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10、系统联动控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排烟阀、排烟风机、送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同时查看风机运行状态的转换情况;全部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检查标准要求:当消防控制设备接到防烟分区发出的火灾(烟或温)报警信号后,立即向该防烟分区的防烟、排烟系统发出如下指令,并接收其动作反馈信号:停止空调机组运行;开启送风口(阀);启动送风机组;开启排烟口(阀);启动排烟风机。

3、系统保养:

1)对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的维护保养:

(1)排烟口、送风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2)风管与排烟口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

(3)阀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脱落,动作是否正常;

(4)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每年对机械传送机构加适量润滑剂;

(5)制动机构、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6)进行手动、远程启闭操作,检查是否可完全打开.

2)对送风、排烟风机的维护保养:

(1)风机房周围有无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

(2)传动机构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与外壳接触;

(3)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的外壳有无腐蚀现象;

(4)电源供电是否正常(检查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5)检查轴承部分润滑油状态是否异常(脏污、混入泥沙、尘等);

(6)检查电动机的轴承部位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7)检查传动皮带是否松动,联轴器是否牢固;

(8)启动电动机,旋转时有无异常振动、杂音。

(9)操作手动或自动启动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的动作试验,检查下列事项:

a、手动或自动能否正常启动;

b、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c、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杂音及异常振动;

d、动作设备的区域是否与原设计对应。

3)对风机电柜的维护保养:

(1)控制柜是否设置在易于操作、检查、维修方便的位置。

(2)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

(3)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4)电压、电流表的指针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5)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

(6)操作开关,检查开关性能,检查指示灯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7)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能否正常切换。

4)每年应对防排烟风机的风量进行测定。

5)正压送风阀:检查其送风阀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风功能。

(七)疏散出口指示灯保养规程

为保证疏散出口指示灯运行良好,发生交流电断电后正常发光,起到引导人员疏散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一、疏散指示灯保养工作由工程部技工负责完成。

二、疏散指示灯保养日期为每月检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1、检查各疏散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2、检查疏散指示灯是否常亮,如果不亮或“故障灯”亮时,则应及时维修。

3、疏散指示灯好与坏的判别,断开交流电,用电池供电检测,这时显示屏发光,说明指示灯是好的;如果断开交流电指示灯不发光,说明该灯故障。

4、检查疏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5、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进行修复,再安装回原位。

6、灯箱外壳及面板卫生擦抹干净。

7、每月每灯以备用电池亮灯半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指示灯电池寿命。

四、保养时注意的事项

1、清洁卫生时,湿毛巾不应有水漏进灯箱内,以免引起短路。

2、在打扫卫生时,不要随意转换开关或乱动按钮,以免引发人为故障。

(八)气体灭火系统

(1) 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2) 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 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

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 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 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